“5.12”汶川大地震發生后,對于保險業在地震經濟損失中的保障不到位情況,社會上頗有一些議論。與此同時,大地震也讓國人的保險意識再度提升。
也正是在這樣的大背景下,6月中旬以來,就有少數保險公司率先打著“保地震”的旗號,推出了新的保險產品。由于保險產品的可復制性、可模仿性比較強,預計接下來還將有更多的類似產品出爐。
國壽新推自然災害保險
在地震發生一個月后,中國人壽正式推出“國壽重大自然災害意外傷害保險”。
據中國人壽總裁萬峰介紹,這款產品特點主要體現在涵蓋的重大自然災害范圍廣,主要
包括地震、泥石流、滑坡、洪水、海嘯和臺風這6種在中國發生率高、災害影響范圍廣、損失較大的自然災害;保險責任包含了身故和殘疾保險責任。
該產品以附加險的方式附加于主險合同,承擔由災害引起的被保險人身故和殘疾責任。中國人壽方面稱,這是國內第一款重大自然災害意外傷害保險產品。
事實上,相對普通人身意外險,這款產品也還是做出了較大的創新。
一是費率方面相對優惠。據了解,目前市場上一般意外險的費率是千分之一點五到二點五,平均在千分之二左右,而這款保險產品的費率水平較低,只需要萬分之六點五,即被保險人投保10萬元的重大自然災害意外傷害險,每年繳納的保費僅為65元。
不過,萬分之六點五只是基礎費率。據中國人壽相關人士介紹,在自然災害頻發的地區,中國人壽將根據某種災害的發生頻率而調整費率,如浙江、福建、廣東等省是臺風的高發區域,擬對這些省份的分公司下發費率調整指導書。而根據保監會的規定,保險公司對險種費率調整的最高幅度為50%,調整后的費率經總公司報批監管部門后即可實施。也就是說該款產品最高費率定價可能達到萬分之九點七五。
與幾乎涵蓋所有意外風險的普通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相比,雖然這一險種只針對重大自然災害造成的人身傷害風險,但其費率比較而言,只相當于其他普通意外傷害保險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
因此,總體來說,這樣的費率水平還是比較容易讓投保者接受的。
二是相比國外類似的險種,中國人壽在這款產品的理賠條款的設計上做出了一些改進。在國外通常對臺風的定義是“中心附近最大風力達12級或以上的熱帶氣旋”,而中國人壽這款產品則將這項規定放寬到“中心附近最大風力達8級或以上的熱帶氣旋”均可賠付,這對于被保險人更有利。
但美中不足的是,這款保險目前還只是一款附加險種,雖然說可以附加到中國人壽的任何主險險種之后(包括以往已經投保的壽險、意外險等主合同),但不可以單獨購買,因此在投保便利性上有了一定的限制。同時,該產品投保規則規定,該附加險的保險金額不能超過所附主險風險保額或主險保單保額的3倍。
綜合考量了該產品的保障范圍限制性(專門針對六類自然災害,而非所有意外情況)、費率、投保規則等因素后,記者建議不同地理條件地區的消費者可以根據當地情況來選擇是否需要購買,購買多少。
比如,投保者所處的省份這六類自然災害的發生概率非常低,那么可以更多選擇普通人身意外險,同時搭配少量的該附加險種;而如果地處這六類自然災害發生率比較高的地區,則可以在普通人身意外險與該附加險種搭配比例上向后者進行一定的傾斜。畢竟,普通人身意外險對于這些自然災害也是可以保障的,但費率上則稍微高一點,進行合理搭配投保的話,可以達到更為經濟、實用的保障效果。
目前,中國人壽的個人營銷員渠道、銀行保險和團體渠道都已經陸續可以對該款新品進行銷售。
天安特種家財險可保地震
同樣在6月中下旬,財產保險公司也積極應對“地震”帶來的投保意愿增強的情況,適時推出了一款可以保障地震的特種產品,這就是天安保險大連分公司推出的一款家庭財產特種保險產品,它的保險責任涵蓋破壞性地震、雪災、洪水、海嘯等巨災保險責任。
由于我國巨災保險制度缺失、商業保險發揮不夠、異態巨災風險損失巨大等原因,國內大部分保險公司的家庭財險不為地震等巨災風險埋單,不能夠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巨災保險產品需求。但在今年南方雪災、汶川地震這些巨大自然災害過后,國人的風險意識再次被喚醒,針對巨災風險的保險需求也應運而生。很多消費者都在尋求“可保地震”的家庭財產保險。
記者7月1日致電天安保險大連分公司業務管理部門了解到,該款家庭財產特種保險產品實際上研發于上個世紀90年代中期,至今已有近13年的歷史。但長期以來,由于大眾的風險意識淡薄、保險意識不強,致使該款產品處于無人問津的尷尬狀態。
據介紹,該款產品除涵蓋破壞性地震、海嘯、龍卷風、雪災、冰雹、洪水、暴風、暴雨、雷擊等十種在我國發生率高、災害影響范圍廣、損失較大的自然災害外,還包括火災、爆炸、水管爆裂等家庭財產常見風險。保險條款易于理解,承保手續簡便,且費率水平不高。業務人員告訴記者,目前該產品的費率額定為千分之一,也就是說,如果投保的房屋保額為100萬元,那么一年所需要的保險費為 1000元。
而目前市場上大部分除外責任較多(比如將地震、海嘯等風險列入除外責任)的普通保障型家庭財產保險,費率基本在千分之零點六到千分之一左右,相對來說,這款“可保地震等絕大多數我國高發自然災害”的產品費率上并不貴。
國家巨災保險制度加快進程
我們發現,在此次汶川大地震發生后,社會各界已經開始對地震等災害中凸現的巨災保險缺位現象進行集體反思。
事實上,中國是一個自然災害發生比較頻繁的國家,根據聯合國統計,中國是世界上自然災害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20世紀世界范圍內54次最嚴重的自然災害有8次發生在中國。
有關保險專家認為,近期這些新險種的推出,無論是人身險還是財產險產品,都是保險經營主體充分發揮保險基礎功能,運用現代市場化手段轉移自然災害風險的一次有益嘗試。
但由于重大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一般都是巨大的,單一的保險公司根本無力全部承擔責任。因此更為長效的機制,就是通過政府、再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居民等各方面的合力,建立國家巨災保險制度。而據媒體報道,全國人大財經委正在完善一份巨災保險建議稿。今后,巨災保險制度極有可能被列入震減災法,這意味著擱置多年的中國巨災保險制度將逐步啟動。
理財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