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
客運承運人責任險以客運經營者對乘客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民事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以乘客為最終受益人,為客運經營者運輸風險提供保障。客運交通工具包括出租車、公交車、大巴、客輪、火車等。
承保客運經營者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在客運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旅客遭受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法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
承保被保險人允許的合格駕駛員在營運區域內駕駛客運交通工具的過程中,因發生意外事故,直接造成乘客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
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而發生的仲裁或訴訟費用以及事先經保險人書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費用。
例:xx公共交通集團為100輛市內營運出租車投保客運承運人責任險,方案如下:
每輛車5座,每座賠償限額20萬(含人身傷亡、醫療費用),每車每次事故賠償限額50萬,累計賠償限額100萬,每車保費500元。
1.投保前,請您認真閱讀我司條款內容,對于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請您如實告知,并如實填寫投保單;
2.提供客運交通工具清單、運輸路線、管理制度等。
1.請據實填寫投保單和風險問詢表,如有任何問題,請與我司工作人員聯系;
2.請提供交通工具清單、運輸經營許可證及年審證明復印件等相關資料。
未盡事宜,請參見我司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