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人身保障計劃為員工提供兩類保障,包括定期壽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身故保險金:
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身故,按照保險單約定的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殘疾及燒燙傷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導致殘疾、Ⅲ度燒傷,按照保險單約定的金額給付保險金。
年齡在16-65周歲,身體健康,能正常勞作的在職員工;
被保險人的配偶和子女可作為附屬被保險人;被保險人所在單位可作為投保人,單位在職人員須75%以上投保,且符合投保條件的人數不低于5人;
保險期限:自簽發保險單的次日零時起至期滿日二十四時止;
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約定,并載明于合同的保險單或批注上。
本計劃由《太平盛世團體一年定期壽險》、《太平盛世團體意外傷害保險》、《太平盛世團體意外傷害保險(B款)》、《太平附加盛世燒燙傷團體意外傷害保險》、《太平盛世團體母嬰定期壽險》、《太平盛世公共交通列車輪船意外傷害保險》、《太平盛世公共交通機動車意外傷害保險》、《太平盛世公共交通航空意外傷害保險》、《太平盛世團體駕駛員意外傷害保險》條款組成。
以上信息僅供了解產品之用,最終應以對應產品條款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