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勿混淆銀行保險產品與銀行產品
李女士 2012年 6 月在某銀行為自己購買了一份兩全分紅型保險產品,繳費期 5 年,保險期間 10 年,每期繳納 3 萬元, 2017 年 6 月,保單已經累計繳納保費 15 萬元。李女士以保單收益與投保時口頭宣傳不符為由進行投訴,訴求照銀行定期利率補償收益。 李女士表述:到今年繳費已滿 5 年,按照當時銷售時“告知”已到期,但現今發現與銷售人員口頭宣傳存在很大差異:一方面保險實際上是 10 年期而非此前所說的 5 年,另一方面分紅只有 2000 多元并沒有當初告知的高于銀行五年存款利率。
消費提示:
首先,銀行保險產品≠銀行產品。銀行保險產品 是銀行通過銀行柜面或銀行理財中心代理保險機構銷售的保險產品。其次,保險期間≠繳費期間。繳費期間是指投保 人需要繳納保費的時間,一般為 1 年、3 年、5 年甚至更長的時間;而保險期間是指合同成立至合同滿期的時間,一般比繳費期長。繳費期滿后,保險合同不一定滿期,若投保人中途退保則會造成一定程度的損失。且保險期間對投保人是一種保障,這也是銀行理財產品所不具有的功能。
對很多消費者來說,通過銀行網點買保險,投保方便快捷,既能滿足自己的保障需求,還可以通過保險對自己的資產進行配置。但在購買銀行保險時應注意,銀行保險產品的經營主體是保險公司,銀行作為兼業代理機構,負責代理銷售銀行保險產品,相關售后服務、理賠等事項均由保險公司后續承擔,銀行只是保險的一種銷售渠道。銀行保險產品本質上來講就是保險產品,,它不是存款更不是銀行的理財產品。消費者在購買之前須核實區分,謹防把銀行保險產品與銀行儲蓄、理財產品混淆。